
香港人大多數會把芳療稱為香薰治療,但其實這個說法有點含糊。因為芳療所用的主要治療媒體︰精油,其實並不等如香薰。香薰只不過泛指一些會散發香味的媒介,精油是其中一種,但其實人工香精或化學香料也會被稱為香薰。因此有些商家會利用這個含糊地帶,把人工香精當成精油出售,同樣稱之為香薰。
而芳療所用的治療媒體,無論精油、純露(花水)或植物油,肯定是100%純天然的產物,我們對於這些產物的要求是很嚴格的,所以自己是不會稱它們為香薰,而會用精油和純露等來區分。
筆者曾經向海關了解過商品說明條例,他們沒有明確規管精油/香薰在用字上的準確性,因此就算市面上有些連鎖店所賣的精油加入了人工香精,海關也束手無策。所以作為消費者,不要只看品牌宣傳,還要多作了解。例如有些鋪頭會有蘋果味、葡萄味、櫻花味等精油出售的,就要留意了。又或者一支沒有被稀釋的5ml玫瑰精油只賣二百多元,那就幾乎可以肯定是香精。